中新社北京12月1日電 商務部11月30日在官方網站發布公告,大陸對臺調查從當日開始對原產于臺灣地區的灣聚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商務部稱,碳酸2022年10月8日,酯進該部收到聊城魯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行反寧波浙鐵大風化工有限公司、傾銷四川中藍國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立案濮陽市盛通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大陸聚碳酸酯產業正式提交的大陸對臺調查反傾銷調查申請。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灣聚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及支持申請企業聚碳酸酯合計產量在2018年、碳酸2019年、酯進2020年和2021年占同期大陸同類產品總產量的行反50%以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大陸產業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傾銷規定。公告稱,立案本次調查確定的大陸對臺調查傾銷調查期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據介紹,聚碳酸酯可用于電子電器、板材/薄膜、汽車、光學、包裝、醫療器械、安全防護等諸多領域。(完)
大陸對臺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大陸對臺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大陸對臺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大陸對臺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